土地建物合併測量
應備證件:
- 土地複丈、建物測量申請書及土地建物標示變更登記申請書
- 全部所有權人協議書(所有權人不同時)及合併前後權利範圍計算表
- 檢附足以證明同一分區使用證明文件
- 土地建物所有權狀
- 所有權人及申請人身分證明文件
- 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或身分證影本
- 法人登記證明文件暨代表人資格證明書
- 華僑身分證明
- 他項權利人同意書(設定有他項權利登記時需附)
- 免提出移轉現值申報
- 有無三七五租約證明(田、旱地目土地合併時)
申請方式:親自到場辦理或委託代理人到場申請
最後異動時間:2021-01-21 下午 01:17:3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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