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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辦服務

書狀補給登記

申請人:權利人

應繳附文件及注意事項:

  1. 登記申請書及登記清冊
  2. 申請人身分證明文件
    • 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或身分證影本
    • 法人登記證明文件暨代表人資格證明
    • 華僑身分證明
  3. 申請人印鑑證明
  4. 滅失事實之保證書或切結書

處理期限:二天(不含公告30日期間)

申請方式:親自到場辦理或委託代理人到場申請

最後異動時間:2021-01-21 下午 01:35:1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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