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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辦服務

抵押權內容變更登記

抵押權設定後,如權利範圍、金額、利息等有變更情事,向該管地政事務所,申辦抵押權內容變更所為之登記。

申請人:權利人、義務人及債務人

應繳附文件及注意事項:

  1. 登記申請書
  2. 他項權利變更契約書正副本
  3. 義務人印鑑證明
    抵押權人為金融機構時,免附印鑑證明
  4. 身分證明文件
  5. 他項權利證明書
  6. 委託書

處理期限:金融機構一天、非金融機構三天

備註:法令如有新增、修正,依新規定辦理

最後異動時間:2021-01-21 下午 01:29:5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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