司法院ADR資訊專區(https://www.judicial.gov.tw/adr/adr.html)。
解決紛爭,免打官司EASY GO !「訴訟外紛爭解決(ADR)機構查詢平台」上線
有關私權糾紛的處理方式,除了向法院提起訴訟或聲請調解等廣為熟知的方法外,民眾還可以選擇到法院以外的紛爭解決機構請求以「調解」、「調處」或「仲裁」等方式解決。這種利用訴訟以外的方式解決紛爭,就稱為「訴訟外紛爭解決機制」,英文名稱為Alternative Dispute Resolution,通常簡稱為ADR。司法院為了便利民眾及時查詢相關資訊,耗時近一年彙整國內行政型及民間型ADR機構之資訊,並建置完成「訴訟外紛爭解決(ADR)機構查詢平台」提供民眾以選擇「紛爭類型」、「機構所在地區」或輸入機構關鍵字等方式查詢合於各自紛爭需求之ADR機構。司法院希望藉由這個平台的建立,增進民眾對於多元紛爭解決途徑之認識,取得ADR機構之相關資訊,迅速解決紛爭,以因應現代社會對於多元紛爭解決方式的需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