跳到主要內容區塊

公告資訊

檢送桃園市復興區「因應櫻花季新冠肺炎防疫管制站」公告1份,請貴機關(單位)協助公告周知

說明:
一、依據桃園市復興區公所110年2月5日復區民字第1100004051號函辦理。
二、為防止該區櫻花季前往之遊客群聚增加疫情傳播風險,該公所於110年2月15日起自3月21日止,於該區羅浮台7線22.8公里處(往巴陵方向)設置管制站,針對進入該區之遊客量測額溫,如有發燒之狀況,將勸導暫緩進入該區,相關管制內容如後附公告。

  • 檔案說明
  • 公告  
    下載PDF檔案(桃園市復興區公所_公告1100208.pdf)_另開視窗
最後異動時間:2021-02-19 上午 11:51:22
TOP